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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化與紛れ

本篇將介紹「變化」與「紛れ」的含義以及相關的延伸內容。由於內容將涉及大量的手順分支圖,以下先說明各符號所代表的分支屬性。我們會在分支的結尾使用不同符號來表示該手順是否有詰,以及是否存在駒余:

沒有駒余駒余有無駒余皆同
有詰
不詰
符號一覽
我們的立場

在詰將棋中,因為題目的棋駒配置,有時候容易產生一些容易誤導的設計,這些問題可以分為兩類:瑕疵缺陷

  • 瑕疵

    相比缺陷較為輕微。常見的例子為:變同變長。出現這類問題時,通常歸因於創作者未盡完善,但對解題者而言,並不會造成實質「損害」。

  • 缺陷

    缺陷,或稱為重大缺陷,會影響解題本身,例如:不詰余詰。其中「不詰」指題目本身無解,這已非解題者能力問題,而是題目設計失當。

實務上,帶有瑕疵的題目仍可以被當作一般作品,出現在詰將棋平台或書籍中。不過在我們的進階篇中,我們會以較嚴格的標準看待瑕疵。因此,在後續教學中,雖然某些問題屬於可採用的瑕疵類,但基於說明便利,皆一律視為不採用處理。(讀者仍要具有自行判斷的能力)

本詰

本詰可以理解為「正解手順」。每題設計好的詰將棋必定包含一個正解手順。在綿貫規約中,本詰必須唯一,並且不能駒余。而現今主流規範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拓展,納入了部分

準詰相較於本詰,準詰可能是駒余或是最終手余詰等的其餘分支。
一同存在的題目。

以下,我們將以一個現今可被採用的「五手詰」作為例子進行介紹。在五手詰中,本詰只能長這樣:

五手詰的本詰

前面提到,本詰不能有駒余的情況存在。如果初始配置中有無用持駒解題過程中獲得的棋駒未使用完畢,將導致該題判定為不完全作,無法被採用。

本詰不能駒余

へん

玉將方發生分歧時,稱之為「變化」。變化本身並不含有「詰」的涵義,變化可以有詰,也可以沒有詰。

一題完美的詰將棋,必須讓所有的變化都有詰,只要有一個變化沒有詰,本題詰將棋將被視為不詰。不詰屬於重大缺陷,會使該題直接變不完全作。當詰將棋的變化越多,其評價也會越高。

有詰的變化可以依據手順長短與是否駒余,繼續區分為以下幾種:

變化短手數

先來看比較簡單的種類,比本詰還要短的變化,稱為「變化短手數」。

變化短手數是由於玉將方沒有採取最正確的防禦手段,而導致提早有詰。這類變化不論駒余與否皆無傷大雅,不會影響本詰的地位。

變化短手數有無駒余都沒問題

變化同手數

當變化的手數繼續增長,達到與本詰相同手數時,稱為「變化同手數」。

變化同手數因為與本詰手數相同,可能會威脅到本詰的唯一性。看看手順圖中的兩種變化同手數:

新增了綠色分支

探討一下沒有駒余的變化同手數分支吧。在第二手玉將方產生分歧後,居然也可以做到五手詰,並且沒有駒余,直接挑戰了本詰的唯一性。如果遇到這種題目,在回答或書寫正解手順時,可能會不知道該選哪一個。雖然兩者都屬於正解,但似乎存在「兩個」正解,令人不快。

遇到這種情況,代表存在瑕疵,會使該題不採用。

變化同手數不駒余,不能存在!

不過,變化同手數除了在最初發生分歧,還可以在第四手發生分歧。例如:

新增了綠色分支

雖然前面提到,與本詰手數相同且不駒余的變化,因為與本詰屬性一致,會導致該題喪失唯一性,所以不能出現。但是但是,如果變化同手數不駒余發生在最終二手,也就是最後一次玉將應手的分歧(這裡為第四手),則屬於「最終二手變同」,此類情況又可以被接受。

最終二手變同,可以存在
變同

在許多詰將棋網站或書籍介紹規則時,經常會以「變同是一種瑕疵」簡短帶過,導致許多人誤以為「變同」是「變化同手數」的縮寫。

其實不然,「變同」實際上是「變化同手數不駒余」的縮寫。也因為如此,才會強調變同屬於瑕疵,但最終二手變同可以接受

變化長手數

當初第一次看到「變化長手數」,差點顛覆了我對「幾手詰」的概念,心臟漏了幾拍。因為「變化」等於「玉將方發生分歧」,如果有某個變化可以比本詰更長,那為什麼它仍然屬於變化呢?照理說,它不是應該會變成本詰,而原本的本詰則變成變化短手數嗎?

請再度回想一下綿貫規約。綿貫規約中,有以下兩條規定:

  • 玉將方須選擇最長手順〈應手最長律〉
  • 本詰不能駒余

然而,這兩條規定有可能出現互相矛盾的情況。我們來看一個範例:

範例

(出自CrossingVoid


大家覺得哪一個應該被視為本詰呢?如果玉將方選擇了最長手順,就會產生駒余;選擇不駒余,手數卻會變短。雖然已經看到了「變化長手數」的標題,結果已無懸念。沒錯,在這種情況下,長手數的反而是變化,不駒余的才是本詰。

針對這種情況,我們可以對綿貫規約的第七條(玉將方須選擇最長手順〈應手最長律〉),進行擴增解釋為:「玉將方在不駒余的情況下須選擇最長手順」。也就是說,不駒余的規則優先於最長手數,凌駕其上。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變化長手數駒余」最多只接受延長二手——即「二手變長」,超過四手以上的,會被判定成缺陷。而且現今的題目怕有爭議,出現這種題目已經實屬罕見,通常不會採用,或是至少會標註「有變長」。

來看看新的變化長手數分支:

新增了綠色分支

應該要保留駒余的長手數分支,還是不駒余的呢?當然是駒余的啦,因為不駒余的變化長手數會直接取代本詰,無法再被視為變化。

二手變長可以算成變化

二手變長並不限於在哪處發生分歧,所以我們把手順圖補完:

驚駭的手順圖
變長

「變長」並不是「變化長手數」的縮寫,實際上是「變化長手數駒余」的縮寫。也因為如此,才會特別強調二手變長可以接受

變化總結

依照最後的驚駭手順圖,我們再一起回顧一次每條分支,從上到下開始計數。

1 號分支:變化短手數


不論駒余與否都可以接受,因為玉將方已經沒有採取最善防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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まぎ

攻擊方發生分歧時,稱之為「紛れ」。紛れ本身並不含有「詰」的涵義,紛れ可以有詰,也可以沒有詰。

一題完美的詰將棋,必須讓所有的紛れ都不詰,只要有一個紛れ有詰,本題詰將棋將被視為余詰。余詰屬於重大缺陷,會使該題直接變不完全作。無論是否存在駒余,只要紛れ有詰都不被允許。

紛れ因為不能有詰,所以紛れ的變化沒有像變化那樣有很多變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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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化的余詰?

在前面的變化短手數中提到,因為玉將方已經沒有採取最正確防禦了,所以有無駒余不重要。同理,在變化的分支中出現余詰,也無關緊要。

如果一題詰將棋連分岔出去的每個分支都不能余詰,是非常困難的事情,也無實際意義。

範例

九手詰。(出自徹底解説!将棋の定跡


正解手順為:☗9一步成、☖同玉、☗7一龍、☖同馬、☗9三香、☖同銀、☗9二步、☖8一玉、☗7三桂。

考慮一下第四手的變化。若玉將方☖同銀,則攻擊方可選擇:

  • ☗9三香、☖8一玉、☗9二香成
  • ☗9二香、☖8一玉、☗9三桂
  • ☗9二步、☖8一玉、☗9三桂

雖然有多種詰法,構成余詰,但因為屬於變化分支,所以就算是余詰,也無關係。

紛れ不能有詰

不詰的分支,討論有無駒余意義不大,所以圖片的詰與不詰分支將使用「均」的符號來表示。

紛れ不能有詰

當紛れ出現詰時,即構成余詰,不會出現在可以被採用的「五手詰」中。

不論駒余,紛れ不能有詰

初始玉將方視為唯一

如果在初手出現攻擊方的分歧,應該算作紛れ嗎?

新增了綠色分支

這時候,圖片中的第零手終於發揮效用。我們可以將第零手假想成只有一個玉將方的棋步(盤面本身)。因此,剛剛新增的分支也屬於紛れ,同樣也不能有詰。

虛擬第零手

紛れ短手數

如果紛れ短手數有詰,而「紛れ」等於「攻擊方發生分歧」,這代表攻擊方可以用更短的手數完成詰,那麼本詰就是來搞笑的。

這樣的情況下,紛れ短手數變成本詰;原本的本詰變成紛れ長手數。由於我們假設本詰有詰,所以仍然余詰。

紛れ短手數不能有詰

紛れ長手數

雖然紛れ長手數的余詰不會影響本詰的地位(因為攻擊方選擇最短)。但是會對「詰」的唯一性產生威脅。因此,這樣的紛れ長手數余詰依然被視為不能接受的。

紛れ長手數也不能有詰

最終手余詰

當余詰發生在最終手時,是唯一可以被接受的余詰。而且,最終手的余詰是可以駒余的(可以想看看分支圖)。如果最終手余詰駒余,則不會被選為正解手順。

但如果最終手余詰沒有駒余,那就會與本詰有相同地位,正解手順會從本詰與最終手余詰不駒余中,由作者選出認為最精妙的一個。

最終手余詰的綠色分支可以接受
一手詰的最終手余詰?

如果是一手詰的題目,則不能有最終手余詰。

範例


不論☗2二角成或☗2二桂成,都可以詰。但在一手詰的題目中,不能最終手余詰,所以此題不會被採用。

攻擊方分歧容許範圍

由於紛れ可能會有余詰的潛在危機,而紛れ的定義還記得是「攻擊方出現分歧」吧。在詰將棋中,某些不同的棋步可以被認定為同一行為,從而避免產生分支。以下這些不同的棋步,我們來討論哪些會被判定為分歧:

  1. 棋駒不同、位置同

    例如:☗5三銀與☗5三金。屬於不同的棋步。

  2. 棋駒同、位置不同

    例如:☗5三銀與☗5四銀。屬於不同的棋步。

  3. 棋駒同、位置同,成變不同

    對於可以成變的棋駒,若在棋步中發揮的效用相同,無論有無成變,可視為同一種棋步。

    範例

    正解手順為:☗7一角成、☖同玉、☗7二金。其中,初手亦可替換成☗7一角不成,雖然涉及成變不同,但由於效用相同,因此不構成余詰。

    發現新大陸

    作者們在研究詰將棋規則到這裡,已經快要昏頭、焦頭爛額之際,似乎發現了一個漏網之魚。在查閱了大量詰將棋規則後,發現沒有地方提及「玉將方成變不同是否會產生分歧」。

    一般來說,討論攻擊方的分歧才是重點,因為怕導致余詰的爭議(例如成變不同與非限定打都是針對攻擊方的判定)。相較之下,玉將方分歧的變化不是越多越好?然而,若考慮到「變同」也是一個缺陷,那麼是否存在這樣的局面——玉將方的應手可以選擇成或不成,且後續手順完全一致?

    (出自CrossingVoid


    正解手順為:☗4九桂、☖同銀成、☗6九桂、☖6六玉、☗5七金。其中,第二手亦可替換成☖同銀不成。

    若玉將方的成變不同,會被視為不同的棋步,那此題將產生最終四手變同,而不被接受。不過作者本人認為,玉將方應該也能與攻擊方套用相同的規範:若成與不成的效用完全一致,則視為同一種棋步,避免分支。

    如果有專門研究詰將棋規則的朋友,歡迎透過棉花糖留言告訴我們您的見解喔!

  4. 非限定打

    對於香車、角行與飛車等遠程攻擊棋駒,若在棋步中發揮的效用相同,無論打入何處,可視為同一種棋步。而如果是金將、銀將等非遠程攻擊棋駒,只要打點不同,就會變成第 2 點的位置不同,會被判定成余詰。不過,非限定打其實算成一個「キズ」。

    範例

    初手,攻擊方需退路封鎖玉將方,打入角行。但是攻擊方無論☗3四角、☗4三角、☗5二角或☗6一角來退路封鎖玉將方,都可以完成詰,且手數相同。

    這類效用相同的遠程攻擊棋駒,即使出現的不同棋步,仍可以被接受。不過部分作者為了臻於完美,會透過「守門員」的方式來化解這類非限定打:

    增加9三飛作為守門員。阻擋從☗4三角、☗5二角或☗6一角的角行打入。不過這也只是對作品進行小修小補。

    部分設計精良的作品,能夠在不依賴守門員的情況下,僅透過巧妙的佈局,也可讓香角飛只能打在特定位置。這種「限定打」的作品往往能獲得更高的評價。

    練習

    來練習與欣賞一題限定打題目吧!(提示:初手需要限定打飛車)

    Loading...

    回答正解後,可以思考為何只能打入在那個位置。

附錄:近義名詞比較表

  • 變長與變同

    與本詰手數比較是否駒余備註
    變長大於只接受二手變長
    變同等於只接受最終二手變同

  1. 變化與紛れ

    由哪方發生分歧詰將棋要求違反條件
    變化玉將方變化都要有詰變化沒有詰為
    不詰
    紛れ攻擊方紛れ都不能有詰紛れ出現詰為
    余詰

    變化
  2. 接受程度比較

    不詰余詰變同變長
    詰將棋完全不能接受最終手余詰可以最終二手變同可以二手變長可以
    實戰詰將棋完全不能接受可以可以不可以
    練習 2 會當成問題)

延伸學習:連續打入金將題目探討

在一開始學習詰將棋的詰將棋認識中,大家曾練習過兩題只需連續打入金將即可完成詰殺的題目。

不過,讀到這裡的您,想必已具備判斷詰將棋題目的慧眼。不妨試著跟我們一起延伸這類題目,看看是否違反詰將棋的規則。

頭金題

手順圖


此題無最終手余詰,也無其他缺陷,這題給過!

雙頭金

手順圖


此題玉將方發生分歧,屬於變化範疇。觀察手數皆等長且不駒余,符合變同。看到變同,就要再考慮出現的位置。這題屬於最終二手變同,所以給過!

三頭金

手順圖


此題玉將方發生分歧,屬於變化範疇。觀察手數皆等長且不駒余,符合變同。看到變同,就要再考慮出現的位置。本題的變同出現在最終四手與最終二手。最終二手變同沒問題,但最終四手變同屬於缺陷,那麼這題打咩……嗎?

其實,詰將棋中有一條我們沒有特別介紹的額外規則:「對稱題目不論從哪一側進攻,皆不算作分歧」。因此,從規則上來說,本題在規則上是站得住腳的。


不過,除了規則之外,還有潛規則啊!詰將棋潛規則:「不要創作無意義的題目」。

以上三題都屬於無意義的題目,因為只需了解金將、玉將與步兵的移動方式,就可以輕而易舉的解開。這類純粹無腦塞金將的題目,就不會被收錄。可以當作練習題,但別說這是詰將棋。沒錯,就是說你,海鮮素!